028-85440226
豫交文〔2023〕19號
各省轄市、濟源示范區(qū)交通運輸局,航空港區(qū)交通運輸主管部門,各縣(市)交通運輸局,各有關單位:
現發(fā)布《河南省公路工程預算補充定額(2022)》,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。本定額與《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》(JTG 3830-2018)配套使用。本次發(fā)布的定額由河南省交通建設技術中心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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